新会计准则下, 待摊费用科目已经被取消。原属于待摊费用下的支出,根据具体情况在新会计准则下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修理费:
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对于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因此,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的相关业务主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和“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建议企业根据具体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遵循新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