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频率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党支部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但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同时,其他相关条例和规定也强调了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频率和形式:
1.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
2.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因此,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频率至少是每年一次,具体召开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各党支部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和形式,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