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时间:2025-02-13 03:49:36 网络游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或居住期限,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条款体现了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没有“户口”或“暂住证”为由剥夺公民的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同时,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也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并有机会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

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治理、表达自身意愿的基本途径,也是民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权利,体现了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