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税凭证数量是指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实际凭证数量。这些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科技协作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及其性质的其他凭证,以及财产赠与、分割契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
具体来说,在印花税申报时,应税凭证数量指的是发票数量,包括实际开具发票的张数以及作废发票的张数。对于买卖合同等合同类凭证,如果是逐份填写,则数量为1;如果是合并汇总填写,则填写合并汇总的应税凭证数量。
因此,在填写印花税应税凭证数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逐份填写还是合并汇总填写,并确保所填写的数量与实际持有的凭证数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