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的条件和程序
补缴条件:退伍军人符合政策保障范畴,即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补缴。
补缴程序: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相关部门分不同情况,对退役信息、参保信息、单位和个人困难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分类为符合政策保障条件人员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补缴社保的费用承担
单位缴费部分: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负担,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承担,安置地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具体数额根据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确定。
补缴社保的基数和费率
缴费基数: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具体数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缴费费率: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
首次参保时间认定
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这一规定对接了安置政策和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这些人员的切身利益。
养老保险金优惠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退伍军人达到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即在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年满60岁退伍军人的补助条件是:1、年满60周岁的;2、没有享受退休工资的;3、没有享受国营农牧场养老统筹的;4、没有享受民政部门优抚补助的;5、农村籍军人并且现在仍在农村生活的。凡是满足以上条件,通过逐级上报审批,每月可享受210元的补助。
其他优惠政策
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生活补助:退伍军人每个月都可以领取相应的退伍金,退伍金额的大小与诸多因素有关。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以上是2024年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