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不同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作出判决和执行。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职责不同
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争议问题,并具有强制执行职责。
检察院:除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外,还承担着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并对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上下级关系不同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存在的是审判监督关系,这种关系强调法院之间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而不是领导关系。
检察院:与上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提出异议或抗诉。
工作性质和人员配置不同
法院:业务部门包括民事庭、行政庭、刑事庭、执行局等,几乎所有的业务人员都在业务部门工作。
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是负责批捕和起诉的部门,此外还有民行和控申等部门负责法律监督,以及侦查部门(在反贪局反渎局转隶后)。
待遇和职业门槛不同
法院和检察院: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对进入门槛及升职的门槛要求较高,待遇在司法员额制改革后要高出普通公务员很多。
综上所述,检察院和法院虽然都属于政法系统,但在性质、职责、上下级关系以及工作性质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法院主要负责审判工作,而检察院则侧重于法律监督和公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