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和性质
定金:定金是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支付手段,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履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属于先期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合同履行,订金可以作为合同款项的一部分;如果合同不履行,订金可以退还给支付方。
法律效应
定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定金的支付和返还都受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订金:订金没有法律效应,不受法律保护。订金的支付和返还不具备法律强制力,通常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退还规则
定金:定金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退还的,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如开发商资质不全等)可以退还。
订金:订金是可以退还的,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数额限制
定金: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合同地位
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定金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订金合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订金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效力、担保性质、退还规则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解自己所支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