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
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
个人所得税改革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
引入养老、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支持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深化增值税改革
降低税率、扩大抵扣、加计抵减、留抵退税等配套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企业和个人及时了解和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