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评审批程序如下:
前期准备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前期现场勘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办理环评的条件。
确认企业的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可以立项办理环评。
编制环评报告
环评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结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企业需及时与环评机构沟通,确保报告质量。
提交审批
编写好的环评报告递交当地环保局进行审批及网上公示。
环保局进行初审,并对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日。
现场核查与公示
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企业无违法行为,并对项目生产工艺及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环境分析。
将分析结果和拟审批意见在环保局公众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审批与批复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环保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企业取得批复后,方可进行设备入厂、设计和施工工业废气处理工程,并办理试运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试生产与监测
企业进行试生产过程中,需寻找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确保污染物浓度达到排放限值标准。
废气与废水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
办理排污许可证
企业需填报申请表,办理排污许可证,完成所有环保手续。
建议企业在办理环评时,提前与环评机构沟通,确保报告质量,并按照环保局的要求逐步完成各项手续,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