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证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基于协商结果,夫妻双方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接受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意见,诉讼离婚则需通过法院审理并判决。
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申请,诉讼离婚则需经过法院审理程序。
无论哪种方式,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充分沟通,尽可能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