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办理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有效身份证件
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结婚证丢失的,需书面声明遗失,并提供相关证明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员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后,颁发离婚证,并告知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及与子女的关系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法院在收到起诉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答辩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审理
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化解矛盾。
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时间,双方需亲自出庭,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判决
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情况,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将判决准予离婚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需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准备齐全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诉讼离婚:建议聘请律师代理,确保自身权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