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的基本程序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
本人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离过婚的还需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是否有血缘关系等
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登记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将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登记机关将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建议
提前准备:在申请结婚登记前,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免因证件不足而耽误时间。
选择合适的时间:尽量选择在双方都有空且户口所在地方便的情况下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注意细节:在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时,务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