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卖店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工商登记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件、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
如果小卖部销售食品,需要到食品监管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
若小卖部计划销售烟草制品,则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经营许可证》。
税务登记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并了解相关税务规定和税种。
刻章
如需刻制公章、财务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店进行审批。
开设银行账户
如果需要开立银行账户,须办理企业代码卡。
其他可能的许可
根据小卖部的具体经营范围,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的行政许可,例如音像制品销售需要文化部门审批等。
消防批复
根据场所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办理消防批复。
以上步骤完成后,小卖店即可正式开张营业。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许可证按时办理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