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公示程序是指 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后,按照法律规定,在开庭审理前一定期间内,通过一定方式向公众或特定当事人公开案件信息,以保障司法公正和透明度。具体程序包括:
案件受理与立案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通知当事人。
通知与公告
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公开审理的案件,还应在公开审理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发布通告,公布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人员等信息。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程序。
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判决与送达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通过以上程序,二审公示旨在确保二审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