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司股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股权结构和股份企业的运营状况。
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根据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防止其转移或处置。
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法院通知其他股东有关被执行股权的转让情况,并告知他们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评估或协商价格
如果当事人之间无法就股权价格达成一致,法院将组织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发布强制转让、拍卖、变卖公告
法院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公众,对被执行股权进行强制转让、拍卖或变卖。
委托拍卖、进行变卖或以股抵债
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股权变现,或直接以股权抵偿债务。
交付价款,登记股权
完成股权转让后,买方支付价款,法院将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有关手续或协调工作
根据《公司法》规定,强制转让股权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等,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这些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应予支持。
执行异议之诉
如果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对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这些步骤确保了股权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保护了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