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开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主持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投标文件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拆封和宣读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记录和存档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公开性
开标应当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确保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开标顺序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通常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
签字确认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这些程序确保了开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在实际开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