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程序是指 选拔和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系列活动和步骤。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地选拔最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主推荐:
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产生候选人初步名单。
考察:
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个人素质、工作表现、社会评价等。
酝酿:
根据考察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形成初步任用建议。
讨论决定:
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任用名单。
任职:
正式任命干部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按照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进行推荐、提名和协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要全面了解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和廉洁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干部。
讨论研究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并作出任免决定。
对于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越级提拔。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胜任领导职务,为国家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