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选案环节
由税务稽查局选案科筛选要进行税务稽查的对象。
选择完毕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再将拟计划税务稽查的企业名单送至检查科进行检查。
检查环节
检查科根据选案科的企业名单,组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
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书面证据,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后,将案件移送至税务稽查局审理科。
审理环节
税务稽查检查结束后,审理科对案件进行审理。
对于检查人员的初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形成结论性文书。
执行环节
税收执行部门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至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进行补缴税款。
待执行完毕税款入库后形成执行报告,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给案卷管理科室,进行入库保管。
此外,税务检查程序还可以细分为以下步骤:
查前准备阶段:
组织检查人员的配备和分工。
学习领会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搜集和整理纳税人有关资料。
掌握并分析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
拟定纳税检查计划和提纲。
检查进行阶段:
讲明来意和政策,争取得到纳税人的支持。
组织座谈、听取意见。
深入现场,掌握实情。
检查账证,查实问题。
进行外调,取证落实问题。
检查终结阶段:
整理资料、归类汇总。
落实定案,编写报告。
及时退补,调整账务。
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这些程序确保了税务检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旨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