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报警人发现家人或他人走失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及时报案
失踪24小时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若失踪人员存在人身危险,可以立即报案。
报案时,需提供失踪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外貌特征、最后出现的时间和地点等。
警方受理与调查
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
要求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以便进行比对和寻找。
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采集DNA和照片
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
调查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
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及其社会关系,以便追踪其活动轨迹。
查看监控录像
查找失踪人口活动轨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等手段,尽可能确定其行踪。
发布寻人启事
通过官网、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可以提供线索奖励。
公安机关内部网上发布协查公告,在自己的治安管理辖区发布寻人启事公告。
记录与跟进
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定期查询公安网,并做好记录。
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仍未找到失踪人员,警方会将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立案与侦查
失踪人口报警后,警方会依法立案,并进行侦查工作,包括调查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和最后出现地点。
对于具有特定情形(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失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建议:
失踪案件发生后,家属应尽早报案,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以便警方能够迅速展开调查。
家属和警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提供失踪人员的最新信息,以便警方能够有效开展查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