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的诉讼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包含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提交证据
当事人应在立案后,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排期开庭
法院在立案手续完成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等步骤。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宣判与执行
宣判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不同意裁判,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财产诉讼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