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丧葬费的领取程序如下:
通知与准备材料
离退休人员去世,由离退处负责通知人事处;在职教职工去世,由所在单位通知人事处。
家属向人事处提供去世人员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去世人员的身份材料、家庭成员情况说明和书面承诺。
申请与审核
家属或代理人到人事处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时,需如实提供所有必要材料。
人事处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障管理局确认的计发基数制定抚恤金、丧葬费文件。
代理人需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捺印的委托书或公证书,以及自身的身份证明材料。
领取与转付
手续完备后,家属或代理人到计划财务处办理领款手续,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文件。
社保机构核算抚恤金、丧葬费金额后,将金额转付原单位,原单位通知继承人领取。
其他注意事项
若无直系亲属,则由处理后事的人或组织代表领取。
申请丧葬费、抚恤金时,需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办理领取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原单位人事处,以获得详细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