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的正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赛前准备
裁判员提前30分钟到达场地,召集裁判会议,分配工作职责,检查场地器材。
赛前10分钟,再次检查网高和器材,确认各项准备就绪,与场地人员沟通。
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选择场地或球权,并告知记录员登记,同时安排好比分牌。
裁判员组织双方队员上场练习,各占半个场地,进行传球、垫球、扣球和发球练习。
裁判员组织双方教练员填写上场队员位置表。
赛前2分钟,裁判员清场,检查场地、球,丈量网高。
裁判员组织双方队员入场式,第二裁判员核对场上双方队员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比赛开始
第二裁判员核对场上双方队员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后,双手示意主裁判员比赛开始。
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开始比赛,第二裁判员在第一裁判员鸣哨的同时不应再鸣哨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
比赛进行
第一裁判员重点判断发球方、进攻方和球网上沿及本侧的犯规,第二裁判员则重点判断接发球方、拦网方和球网下沿及本侧的犯规。
暂停和换人工作主要由第二裁判员掌握,第一裁判员应给予时间使其完成换人程序。如换人出现延误,第二裁判员应及时向第一裁判员做出提示,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判罚。
当某队已暂停两次和换人达5人次时,应用手势通知第一裁判员。
第二裁判员发现球触及同侧的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外过网时,应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如发现同侧的球触手出界、四次击球、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时,应及时做出只能让第一裁判员看见的手势。
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后或同时,第二裁判员不应再鸣哨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
当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而鸣哨中止比赛时,第二裁判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并报告第一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处理。
第一裁判员对某队进行判罚时,应说明原因,由第二裁判员将判罚原因通知记录员。
当发现场上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应及时鸣哨,由第二裁判员掌握换人的规则。
比赛结束
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马上组织双方教练员填写下一局位置表(或询问是否和上一局相同)。
全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或教练员进行总结,并填写比赛记录。
其他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只有第一、二裁判员能够鸣哨,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开始比赛,第一、二裁判员确认犯规发生并判明其性质,鸣哨中断比赛。
在比赛中断期间,裁判员能够鸣哨表达同意或拒绝某队的请求。
裁判员鸣哨中断比赛后,应立即出示法定手势。
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手势应在胸前进行,确保第一裁判员能够看见。
这些程序确保了排球比赛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职责明确,配合默契,能够有效处理比赛中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