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认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农户申请
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手指印,承诺申请事项真实。
村民小组评议和公示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会,2/3以上参会人员表决同意后提出初选名单,并进行第一次公示。
入户调查
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
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二次公示。
乡镇审核
乡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
县级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认定
区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对疑似对象返回乡镇、村级重新核实。
县级确认公告
区县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并盖章确认,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告。
数据录入和清洗
将认定后的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建档立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村(居)组织力量,将认定后的贫困户建立档案,并录入相关信息。
帮扶计划制定
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建议农户在申请贫困户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农户可以通过村委会、乡镇政府、扶贫办等多种途径进行申请,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