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9 14:57:08 手机游戏

刑事拘留后,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拘留审批

办案部门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

宣布拘留

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责令其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

送所羁押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备案

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对涉案人员采取继续盘问、刑事传唤、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的,必须在实施后1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网上督察系统以及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复印件等形式,将被采取措施涉案人员的有关情况报本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侦查阶段

被拘留者在24小时内接受审讯,公安机关需全力以赴搜集相关证据资料。

检察院审查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检察院审查后,如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

审判阶段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作出公正裁决。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嫌疑人根据判决结果,依法行使上诉权。

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