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豁免审议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09:43:28 手机游戏

债务豁免的审议程序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是否涉及关联方)以及是否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详细的审议程序:

非关联方债务豁免

如果债务豁免是非关联方的,并且满足特定条件(例如,上市公司单方面受益,无需支付对价且不附带任何义务),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的规定,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关联方债务豁免

如果债务豁免涉及关联方,通常需要启动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的规定,如果债务豁免是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利,且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且不附带任何义务,则可以免除按照关联交易模式进行审议与披露的常规流程,从而也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某些特定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建议

企业在进行债务豁免时,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参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审议程序。对于非关联方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债务豁免,可以简化流程,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于涉及关联方的债务豁免,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以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