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诊立案程序流程如下:
收集证据
收集与拒诊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医疗记录、与医院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挂号单、病历资料等,以证明医院确实存在拒诊行为。
确定起诉主体
起诉的主体一般是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
了解法律法规
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医院应承担的责任,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医院的拒诊行为是否违法。
准备起诉材料
准备起诉状,详细阐述医院拒诊的事实、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以及自己的诉求,如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等。同时,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选择管辖法院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提交起诉材料
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法院立案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后续审理
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理,听取双方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若认定医院拒诊行为违法,会作出相应的判决,如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等。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