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还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9 08:24:38 手机游戏

刑事审判庭的审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开庭

开庭时,审判长会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等,并告知诉讼权利。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也会在此阶段进行明确。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该阶段遵循先控方后辩方、先人证后物证的原则。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案件焦点问题进行辩论,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被告人也有权进行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被告人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法庭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这一权利。

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庭后工作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需要将全部活动记录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签名。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庭审后应交由证人阅读或宣读,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刑事审判庭的完整审判流程,确保了审判的公正、公开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