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接警和立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如果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就会立案。
勘验现场
警方到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包括查看现场情况、采集物证、拍摄照片、录像等。
询问证人
警方会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获取案件的相关线索和证据。
调查取证
警方会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进一步获取案件的相关证据和线索,如监控视频、电话记录、银行流水等。
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线索,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
侦讯犯罪嫌疑人
警方将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讯,以进一步确认案件的相关情况,掌握案件的证据。
鉴定、检验
对收集到的物证、文书、嫌疑人身份等进行鉴定、检验等工作。
案件评估
警方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线索,进行案件的评估,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侦查终结
侦查机关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对其负责刑事责任后,可以决定结束侦查。
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完成所有侦查任务后,需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起诉。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步骤构成了刑事检查的基本程序,确保了刑事案件的公正、合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