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协查通报是一种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发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基本事实、肇事车辆的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信息,发出协查通报或向社会公告。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立即布置堵截或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嫌疑车辆后,将予以扣留,并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同时,会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协查通报后,会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手续。
协查通报的内容通常包括拟协查人员涉案信息及状态、拟协查嫌疑人员信息及体貌特征、协查处置要求以及联系方式与落款等。
收到协查通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通报线索组织查缉,并将直缉结果通知发报单位。如果逃逸或驶离现场的车辆被查获,发出协查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撤销通报。
总结:
报案协查通报是一种通过书面方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涉嫌违法或违规事项的程序。接到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立即采取行动,包括布置堵截、排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并及时将查缉结果通知发报单位。整个程序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