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起源于什么

时间:2025-01-29 04:52:49 手机游戏

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Natural Justice)。这一原则包含两个基本内涵:一是“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处分之前应当获得公平听证的机会”,二是“任何人不得作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些原则最早在《圣经》中有所体现,例如《创世纪》中描述的亚当和夏娃的案件,以及后来英国法官对这段圣经的解读。

在英国,正当程序原则最早可以追溯至《1215年大宪章》。该宪章第39条规定:“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其他损害”。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正当法律程序的早期形式之一。

此外,1354年英国国会通过、英王爱德华三世公布的《伦敦维斯敏斯特自由法》第一次使用了“正当法律程序”这一概念。该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人无分身份或情况,非依正当法律程序应讯,不得被逐出与没收其土地或租地,剥夺其继承权,与处其死刑”。

因此,正当法律程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并通过《大宪章》和《伦敦维斯敏斯特自由法》等法律文件逐渐发展起来。这一原则后来也被美国宪法所采纳,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