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学校公章的程序如下:
向主管部门请示
公立学校需向所在地区的教育局请示。
私立学校需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备,并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备更换公章的原因等。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治安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需提交市民政部门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审批与备案
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同意办理或不予办理决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同意刻制公章信件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公章,并将旧章交回公安机关。
更换公章后,企业需在公安局办理公章备案手续,拿到新的公章备案证明。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企业需要在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公章变更登记,包括税务局、工商局、海关等,并提供新的公章备案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刻制新公章并启用
刻制完成后,申请人需携带新的公章到相关部门办理启用手续。
建议:
更换公章涉及多个部门和流程,建议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更换。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