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未成年人改名字
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
成年人改名字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学校证明等。
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姓名,如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需要持父母两人的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父母一方同意更改姓氏的书面声明办理。
办理流程
填写姓名变更申请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办理新的身份证,并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原名字。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
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收养关系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
1寸免冠照片若干。
注意事项
改名申请通常需要经过所长签字和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未成年人改名字不需要公证,但成年人改名字如果涉及国籍变更则需要公证。
改名字后,所有相关证件均需更新为新名字。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