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项目立项
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到设计、施工,最后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方案策划
项目立项后进行方案策划,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实地评估
方案确定后,对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条件。
工程设计
进行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招标发包施工
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标并发包施工,确定承包方进行施工。
施工准备
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在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
施工阶段
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等施工顺序和具体施工内容。
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办理产权证
工程项目竣工后,需要办理产权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产权归属。
这些程序确保了土建工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最终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