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作汇报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00:06:12 手机游戏

巡查工作汇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巡察准备

巡察组根据巡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巡察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巡察组向学校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

巡察办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党组织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组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通报巡察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并落实联络对接人员。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党组织集中巡察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经巡察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现场巡察

巡察中,对师生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并督促立行立改。

巡察汇报

现场巡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巡察组应当形成巡察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专题报告等,客观准确地如实报告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巡察报告需交巡察办审核后,提交巡察领导小组审议。

巡察报告要建立底稿制度,本轮巡察结束后,底稿随巡察报告等资料移交巡察办。

巡察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巡察成果的运用。

巡察反馈

巡察反馈意见经巡察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巡察领导小组派有关人员参加巡察反馈会。

汇报材料

从被巡察单位撤出到向县委五人小组汇报期间,每个小组要形成汇报材料,即给领导小组和五人小组。

征求意见

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司法系统等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的看法和建议。

其他相关环节

巡察组工作包括召开动员会、进行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等。

巡察组全体成员需要参加人员培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并明晰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以上是巡查工作汇报程序的详细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