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程序有什么

时间:2025-01-28 23:58:42 手机游戏

行政复议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等内容。

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包括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取证,收集证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等。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复议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但总体流程是一致的。建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详细阅读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