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辞职报告书。
填写离职审批表
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人事面谈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工作交接
与同事和领导完成工作交接,将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文件等相关工作交接给新接手的人员。
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维修人员使用的维修用具等。
退还公司财物
交还公司财物,如电脑、手机、钥匙等,并进行相关确认手续。
结清工资和福利
确保在解约后,能够及时结清工资和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如年假、社保等。
办理离职手续
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手续申请,包括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领取工资结算、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
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转出人事关系
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等。
办理离职证明
离职时,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其他手续
如有必要,还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等。
建议在离职前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