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管辞职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城管或协管想要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这一步骤是法定的,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书面辞职通知书
辞职通知书应当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内容,并且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上姓名和日期,以此作为辞职的证明。
工作交接
在递交辞职通知书后,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妥善完成工作交接。这包括但不限于将工作中的文件、资料、钥匙等物品交接给指定的同事或上级,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办理离职手续
工作交接完成后,劳动者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公司财物、结清工资和福利等。具体手续可能因用人单位而异,建议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确认离职
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会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标志着辞职流程的结束。劳动者也应保留好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城管或协管在工作合同中有其他约定,例如需要经过特定程序或等待特定时间才能辞职,那么这些约定也应予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