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转医保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开具参保凭证
离开原单位时,向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这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提交转移申请
将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提交给新单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并填写相关的转移申请表。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和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与原参保地进行联系,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社保转移不需要离职证明,但要有新投保地的参保证明。
医保转移目前只转移缴费年限记录,不转移医疗费用记录。
社保与户口、档案无关,转移过程由社保系统内部衔接。
在办理医保转移时,需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无误。
如果跨统筹地区转移,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转移,只需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会自动转入新单位。
办理渠道:
可以通过当地医保中心的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或者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
本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后,如有个人账户资金一并到账的情况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医保关系的转移,确保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关注转移进度,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