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居住证(或称为换证)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
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由房屋出租方、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选择办理地点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
或到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手续。
提交申请
填写《居住证换领、补办申请表》。
提交上述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审核与办理
公安机关将核实所有资料后给予现场出证或在一定时限内办结。
注意事项
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或换领手续。
若涉及跨市区地址变动,通常还需先注销原有居住证后,才能开始新居住证的申办程序。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