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需要复议程序

时间:2025-01-28 17:56:13 手机游戏

需要复议程序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法院作出终审裁判而不受上诉的案件

需要复议或认定。

特定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行为

例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其他特定情况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通常需要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否则无法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