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诉讼程序的主体包括:
原告: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
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申请撤诉,但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有权申请撤诉的人,包括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
撤诉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并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此外,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