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森判刑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阶段:
公安侦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30天。
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期限通常为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长侦查期限。
检察公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在45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45天。
法院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审理期限通常为45天。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判决和执行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当庭宣判后,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以上是斯坦森判刑的一般程序,具体案件可能会因情况有所不同,但大致流程如此。建议在具体案件中,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细节,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