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查工作程序是指监察机关在履行其职责时,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项:
确定需要检查的事项,并进行立项。
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立项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在检查结束后,向本级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提交检查情况报告,反映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
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相应的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以纠正监察对象的不当行为或改进相关工作。
这一程序旨在确保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