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死刑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判决与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通知与监督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前准备
执行机关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执行时间、地点,选择执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准备执行器材等。
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专业的培训,涵盖心理素质、操作技能等方面。
执行场地通常选择在规定的看守所或监狱内,以保证安全和隐蔽性。
执行现场程序
在执行现场,检察官会宣读死刑复核书,详细阐述犯罪事实、判决依据和最高法院的复核意见。
至少三名工作人员会共同确认死刑犯的身份。
在询问遗言时,会给死刑犯一个最后表达想法的机会,但内容不能违法或影响执行。
执行方式
目前,中国的死刑执行方式已经从传统的枪决逐渐转变为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的施行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包括注射器材的管理、注射技术和急救措施的培训等。
注射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以确保在全国范围内的规范使用。
执行过程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后续事宜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死刑执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人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