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程序要求如下:
申请入党阶段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人需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本人亲自提出。
党组织派人谈话阶段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谈话,谈话人通常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以及加强教育引导。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需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可以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方式包括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
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并进行培养教育工作。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需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发展对象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支部委员会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批准通过后,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在预备期内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教育。
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需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成为正式党员。
建议:
申请人应认真对待入党申请书的撰写,真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对党的认识。
在整个入党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党组织的谈话、考察和教育工作,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入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