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总经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董事会提议
由用人部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解除聘用人员的申请,并形成文字报告。
人力资源部调查
人力资源部接受申请后,需根据公司用工制度及劳动法规定,调查被解聘人员的工作状况。若认为可以在企业内部重新安排工作,则与相关部门沟通重新安排;若认为必须解除聘用关系,则需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按权限关系向总经理上交申请。
总经理审定
总经理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员工解聘计划进行审定,如需与董事长沟通,则经商定后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人力资源部。
解聘手续办理
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复后,按批复要求解聘,要求解聘人员办理物品、资料交接手续,并由各关系部门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随后办理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支付、三险一金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
决议内容合法性审查
董事会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股东可提起无效确认之诉。
程序合法性审查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也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否则可能面临司法审查。
救济途径
如果总经理认为解聘理由不属实或不合理,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免职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此有明确分析。
以上程序确保了解聘总经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这些程序,以减少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