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企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改制方案的审批
事业单位的改制方案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或政府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
改制方案应明确改制的资产范围、改制方式、资产界定、资产处置的初步构想及人员分流安置等内容。
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应一并纳入改制范围。
资产界定和处置
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核销剥离及处置等,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执行。
企业股权(出资)设置
由新设企业的投资者确定企业的股权比例或出资额。
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应提交有权处置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
由投资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具体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登记程序操作。
可行性认证和清产核资
进行可行性认证,包括事业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
清产核资,包括资产审计、评估、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并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
审计评估和确定改制形式
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审计、评估。
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改制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告转让项目和确定转让方式
公告转让项目,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职工安置和分流
对改制单位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和分流,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政策和程序宣讲
对改制单位的职工进行政策宣讲和动员,听取职工意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职工顾虑。
建立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用人制度
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制定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法律意见书和法律程序
改制过程中涉及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制订、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这些程序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