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声明、补办证明等。
受理申请
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进行人像信息采集和指纹采集。
审批签发
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并制作证件。
制作证件
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制证中心,完成证件制作。
发放证件
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并收缴旧身份证。
缴纳费用
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领取新证
申请人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如果需要加急办理,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新证,但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加急费用。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