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简易程序,也称为简易程序,是指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它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主要特点包括:
起诉和传唤方式简便
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可以通过捎口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当事人。
审理程序简便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可以省略或简化一些法庭审理活动或内容。
审理期限短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通过这些简化措施,简易程序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并确保案件能够快速、公正地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