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启动与策划
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及采购质量要求等。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确定标底,即合同价格水平,并严格保密。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或其他渠道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报名与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或邀请书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进行报名登记。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与答疑
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以便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开标
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
拆封投标文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
评标与决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与履约
中标供应商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货期等条款。
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供货或服务的义务,招标单位进行验收。
结算与结束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完毕,招标程序结束。
监督管理
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这些功能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规范的招标流程,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从而选择到最优质的供应商,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